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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
第四十八號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武裝警察法》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(wù)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于2020年6月20日修訂通過,現(xiàn)予公布,自2020年6月21日起施行。
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習(xí)近平
2020年6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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